嘉宾参访
关于2013年开展“教风建设年”主题创建活动的通知
关于2013年开展“教风建设年”主题创建活动的通知
各省辖市民宗局,昆山、泰兴、沭阳县(市)民宗局:
国家宗教局将2013年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的主题确定为“教风建设”,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教风建设年”创建活动。根据国家宗教局的要求和我省工作实际,现将我省2013年深入开展“教风建设年”主题创建活动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教风建设年”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
当前,我省宗教界教风建设情况总体是好的,在促进宗教健康有序发展,协助党和政府贯彻落实宗教政策,团结带领广大信教群众维护社会稳定,为江苏的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文化又好又快发展作贡献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一些宗教活动场所对教风建设不够重视,商业化倾向明显,对宗教教职人员的教风管而不严,学持教义教规的氛围不浓厚,民主管理的要求没有真正落到实处。一些宗教教职人员存在着信仰淡薄、戒律松弛、不重修行、贪图享乐、争名逐利、拉帮结派,以及脱离信教群众,在信教群众中威信不高等现象。这些问题严重损害了宗教的形象与声誉,必须引起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措施加以防范和纠正。
教风端正是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的八条标准之一,是对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教职人员的基本要求。开展“教风建设年”创建活动,推动宗教界加强教风建设,有利于宗教活动场所的规范管理,有利于宗教教职人员的教育培养,也有利于宗教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要充分认识开展教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创建活动为契机,加强引导,提升正气,明确规范,严格管理,通过不懈的努力,从根本上建立起崭新的符合时代要求的教风教貌。
二、明确目标任务
要按照“政治上靠得住、学识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的衡量标准,加强对宗教教职人员的教育与规范,使宗教教职人员做到“三要”:一要持守职份,模范遵守教义教规;二要品德良好,保持仪态端庄;三要潜心修持,努力提高宗教造诣。各级宗教部门要指导支持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教风建设规范和活动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和进度安排,形成教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和监督机制,推动宗教教职人员回归宗教本真,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有效抵制不良风气的侵蚀,营造遵守教义教规的良好氛围。
三、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3-6月),学习动员。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要采取多种方式,组织宗教教职人员加强对宗教教义教规的学习。要利用内部刊物、网站、宣传栏等媒介,通过开展第二个“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的学习与培训等活动,加强宣传教育,提高认识,为“教风建设年”创建活动营造良好氛围。
第二阶段(7-8月),查找不足。宗教活动场所要通过设置意见箱、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广泛听取意见,认真查找本场所在教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实事求是地分析原因。宗教教职人员要对照教义教规,查找自身在教风方面存在的不足,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第三阶段(9-10月),整改提高。针对宗教活动场所和教职人员查找出的不足和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明确重点,落实措施。整改情况应以适当方式在本场所向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公布,自觉接受社会与群众的监督。
第四阶段(11-12月),总结评估。各宗教活动场所要认真总结开展“教风建设年”主题创建活动的做法和经验,并以此为契机建立完善教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各级宗教工作部门要对活动成效进行检查评估,做好专项总结。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级宗教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教风建设年”主题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将“教风建设年”创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高度重视,建立健全创建工作领导机制和日常工作机制,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并积极主动地向党委、政府领导汇报,争取支持。要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提出符合本地实际的具体实施意见,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正确引导,确保组织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监督到位。
2、突出重点,丰富创建活动内涵。要通过开展创建活动,大兴学习研究之风,引导教职人员潜心研习教义教规,挖掘整理宗教优秀文化,加强自身修养,克服浮躁势利心态,鼓励和支持宗教界努力推出符合时代精神的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积极营造有利于各类人才成长和普遍自觉遵守教义教规的良好氛围,多出成果,出好人才。要引导宗教界端正办教方向,树立勤俭简朴、乐善好施的正气,杜绝贪图享乐、铺张奢华的歪风,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管好钱、用好钱,依法理财、民主理财、公开透明,坚持把钱花在正道上,花在该花的地方。要大力推进宗教慈善公益事业,以“宗教慈善周”活动为平台,加大宣传教育和引导的力度,组织动员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和广大信教群众积极践行慈善文化,广泛开展公益慈善活动,服务社会、造福人群。要通过开展“教风建设年”创建活动,建立完善教风建设的各项制度,积极推行教务公开,创新民主管理机制,构建自我约束、自我规范的长效机制,建立年度述职、民主评议等制度,为常态化教风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3、充分发挥宗教团体和场所的作用。要充分发挥宗教团体的桥梁纽带作用和协同自律作用,鼓励和支持宗教团体起到组织者、实施者的作用,认真查找本宗教在教风方面存在的不足和问题,针对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教风建设规划和具体实施计划,提出量化细化各项标准,采取切实措施加强指导,强化引导。要充分发挥宗教活动场所的主体作用,通过组织宣传教育,引导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充分认识加强教风建设的重要意义,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宗教活动场所要将创建活动与宗教思想文化建设结合起来,以正信正见正行引导信教群众。宗教团体负责人和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人员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带头学习、带头改进作风。省各宗教团体要深入基层,深入场所,加强调研指导和督查,推动创建活动扎实开展。
4、跟踪督查,评选表彰,推动创建工作深入开展。我局将在本局网站开辟专栏,及时报道各地开展“教风建设年”创建活动的情况信息,发现好典型,推广好经验,对各地开展创建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进展缓慢、工作不实的加强督促指导,不断推动“教风建设年”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各宗教团体与宗教活动场所创建活动开展情况将作为参加2013 年全国和全省和谐寺观教堂评选表彰的重要依据。
请各地将活动开展情况以信息形式及时报送我局,并于11月20日前上报创建活动专项总结。
江苏省宗教局
2013年3月19日
抄送:省各宗教团体。
江苏省宗教局办公室 2013年3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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